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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内配: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0-05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董事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刘治军先生、薛亚辉先生,监事薛建军
先生、黄全富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钱立永先生、刘向宁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
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04.1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1570%(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
期,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收到董事
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刘治军先生、薛亚辉先生,监事薛建军先生、黄全富
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钱立永先生、刘向宁先生的书面《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04.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70%(集中竞价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六个月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薛德龙              董事长                   107,869,305              17.8845%
 张冬梅             副董事长                   33,742,750               5.5945%
 刘治军               董事                        815,625               0.1352%
 薛亚辉               董事                        330,000               0.0547%
 薛建军            监事会主席                   9,002,500               1.4926%
 黄全富               监事                      1,854,000               0.3074%
 钱立永             副总经理                    1,750,500               0.2902%
 刘向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4,000               0.0653%

   二、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薛德龙、张冬梅、刘治军、薛亚辉、薛建军、黄全富、
钱立永、刘向宁;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股)
 薛德龙                                        10,000,000               1.6580%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张冬梅                                          6,000,000              0.9948%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刘治军              集中竞价                     200,000               0.0332%
 薛亚辉              集中竞价                      82,500               0.0137%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薛建军                                       2,000,000               0.3316%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黄全富             集中竞价                    460,000               0.0763%
  钱立永             集中竞价                    200,000               0.0332%
  刘向宁             集中竞价                     98,500               0.0163%
   合计                    -                  19,041,000               3.1570%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股份来源

   (1)薛德龙、张冬梅、薛建军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钱立永、刘治军、黄全富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已解锁的股份;

   (3)薛亚辉、刘向宁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已解锁的股份;

   7、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2 年 9 月 13 日薛德龙先生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将所持公司股票限售期截
止日延长六个月,由 2013 年 7 月 16 日延长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2014 年 1 月
13 日薛德龙先生再次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将所持公司股票限售期截止日延长三
个月,由 2014 年 1 月 16 日延长至 2014 年 4 月 16 日。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公司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2015 年 07 月 11 日,为维护公司股价,公司控股股东薛德龙先生承诺,
自公告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所有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期间未出现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
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