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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 002449         证券简称:   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4-05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垚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汤琼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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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67,930,274.19                3,400,881,071.54                         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24,958,299.91                2,168,548,653.82                         2.6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4,452,160.33                      52.47%        1,141,571,789.54               3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94,504.40                      47.67%          100,444,025.71               35.3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372,695.74                      38.09%           87,076,018.04               46.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438,553.82              -109.2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                   47.37%                   0.234               37.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                   47.37%                   0.234               37.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0.49%                   4.58%                1.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7,127.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924,012.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9,539.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81,950.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66,466.45

合计                                                                             13,368,007.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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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71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3%     60,335,200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垚浩              境内自然人             8.19%     35,200,000        26,400,000

蔡炬怡              境内自然人             5.35%     23,000,000        11,500,000

余彬海              境内自然人             4.21%     18,100,000         9,300,000 质押                  3,000,000

广州诚信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7%     12,356,000                  0
资有限公司

雷自合              境内自然人             1.57%      6,760,000         5,070,000

周煜                境内自然人             1.44%      6,204,000         3,102,000

宋代辉              境内自然人             1.24%      5,346,000         4,009,500

范仕文              境内自然人             1.15%      4,959,331                  0

靳立伟              境内自然人             1.11%      4,761,377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3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200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3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6,000

蔡炬怡                                                                 1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

余彬海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王垚浩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范仕文                                                                  4,959,331 人民币普通股          4,959,331

靳立伟                                                                  4,761,377 人民币普通股          4,761,377

杜敬东                                                                  4,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0,000


                                                      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向维芬                                                                4,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优势
                                                                      3,999,584 人民币普通股          3,999,584
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1)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 2007 年 9 月 3 日签署《王垚浩、蔡炬怡、余彬
                                 海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对国星光电
                                 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国星光电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董事
                                 会进行表决时也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公
                                 司股权之日。
                                     (2)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14.03%
                                 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西格玛 51%股权,共同
                                 控制了西格玛。前述三人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西格玛在国星光电决策的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西格玛的董事会、股东会对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进行提案和
明                               决议时保持一致;对于西格玛任何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为;自
                                 协议签订之日至国星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并成功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三人均不得
                                 出售所持有的西格玛股权。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西
                                 格玛股权或西格玛不再持有国星光电股权之日。
                                     (3)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雷自合、周煜、宋代辉、靳立伟、杜敬东均为佛
                                 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
                                 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共同控制了该公司。
                                     除上述的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14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8,862.63万元,增长66.56%,主要系公司采用银行承兑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2)201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6,992.18万元,增长26.6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2014年9月30日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2,918.35万元,增长41.93%,主要系本期LED设备投入预付款增加所致。
       (4)2014年9月30日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344.43万元,增长39.66%,主要系公司应收未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2014年9月30日存货比年初增加17,873.77万元,增长67.93%,主要系公司订单增加,库存增加所致。
       (6)2014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790.61万元,下降100.00%,系公司报告期结转完年初待抵扣进项税。
       (7)201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35,666.55万元,增长61.32%,主要系公司LED设备投入及新建厂房完工结转入
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8)2014年9月30日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192.31万元,增长96.85%,主要系公司新展厅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9)2014年9月30日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3,665.61万元,主要系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0)2014年9月30日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1,301.71万元,比年初增长了38.79%,主要系订单增加,备料增加,相应的
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08%,主要系LED器件及组件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9.57%,主要系LED器件及组件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2.83%,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52%,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加计提销售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0.50%,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13.36%,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91.23%,主要系母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5.0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7.11%,主要系:1、利润总额增加;2、报告期公司的高新企业证书正在复审阶段,
暂按25%企业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而去年同期按15%计缴。
       (10)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0.22%,主要系投资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按持
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9.2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2.41%,主要系以下二项影响所致:①投资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收到政府对MOCVD设备补助款14,000万元;②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减少6,27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55.57%,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信用证保证金6,213.43万元影响所
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12.60%,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持续贬值影响所致。
                                                        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4、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7.65%,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公司持股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5%以上股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承诺签署之   承诺人严
                                                                            2008 年 03
                       东蔡炬怡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日至离职后   格履行承
                                                                            月 25 日
                       (原监事会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的 18 个月内 诺
                       主席)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出具了《股东不竞争承诺》。具体为: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国星光电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不利用持股关系做出损害国星光电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国星光电资产、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
时所作承诺             公司持股
                                    尊重国星光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
                       5%以上股                                                              承诺签署之
                                    格遵守《公司法》和国星光电《公司章程》的
                       东佛山市西                                                            日至承诺人   承诺人严
                                    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本公司/本 2008 年 03
                       格玛创业投                                                            不再持有国   格履行承
                                    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持股关系就关联 月 25 日
                       资有限公                                                              星光电股票   诺
                                   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国星光电的股东
                       司、王垚浩、                                                          之日内
                                   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国星光电或其他股东
                       蔡炬怡
                                   合法权益的决议。如国星光电必须与本公司/本
                                    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
                                    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
                                    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国星光电给予与第三
                                    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三年分红规划:
                                                                                                          承诺人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1、分配方式                                 2012 年 06
                       公司                                                                  三年         格履行承
作承诺                              公司将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方式,亦可 月 27 日
                                                                                                          诺
                                    采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红方式,以及国家
                                                        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分配股利。
                                  2、最低分红比例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5%。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45%的,则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1、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如实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数额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持股   2、本人在国星光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5%以上股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国星光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承诺签署之   承诺人严
                                                                              2013 年 10
                       东王垚浩   二十五;3、本人在申报从国星光电离任后六个                日至离职后   格履行承
                                                                              月 08 日
                       (现任公司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在申                 的 18 个月内 诺
                       董事长)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国星光电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国星光电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00%     至                          50.00%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3,557.26    至                        16,946.58
(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297.7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LED 行业发展迅速,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垚浩

              201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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