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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上
午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结合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考评结果,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时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考核方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绩效与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相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饶品贵、李伯侨、汤勇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