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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高集团: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签署河北邢台万阳50MW光伏并网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2015-09-0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签署河北邢台万
    阳 50MW 光伏并网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二○一五年九月
致: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集团”)的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及《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与邢台万阳新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万阳”)签署的《河北邢台万阳 50MWp 并网
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之合
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承诺其所提供
的文件、材料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
和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
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公司本次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所涉及的合
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本次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必需文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
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交易方营业执照及本所律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交
易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1、发包人基本情况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邮编:410007
电话:(0731) 82953777    传真:(0731)82953779                                 1
网站:www.qiyuan.com
       注册号:130521000016311
       公司名称:邢台万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羊范镇祁村
       法定代表人:庄格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承包人基本情况
       (1)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注册号:430000000017539
       公司名称: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大道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金星大道与普瑞大道
交汇处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马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522,464,000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1100KV及以下高压开关等高压电器及高低压成套电
器与配电箱;凭本企业资质从事电力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
试);销售机电产品;电气产业投资;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投资;市场营销策划服
务;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项目除外) 。
       3、根据公司说明,邢台万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所认为,邢台万阳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上述基本情况真实。



二、 交易对方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

       根据邢台万阳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邢台万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所认为,邢台万阳系独立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工程
总承包(EPC)合同》的合法资格。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邮编:410007
电话:(0731) 82953777    传真:(0731)82953779                                 2
网站:www.qiyuan.com
三、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由公司与邢台万阳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意思表示真实;经本所律师审查,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签署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邢台万阳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且有效
存续的公司,上述基本情况真实、有效;邢台万阳系独立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具备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合法资格;公司与邢台万阳签署
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系真实签署,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劲宇、刘佩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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