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18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5-56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以
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亲自
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
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了审议表决: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11月7
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753万元,该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的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与需求,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开始停牌,确认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后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按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经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报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的马孝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马晓和林
林先生均为公司董事,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撤回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57)。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