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 购注销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 销股份的议案》,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奥得赛化学”) 未实现其 2021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进 行业绩补偿。同时,公司拟以 1 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奥得 赛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得赛化学”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1 产协议》。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与交易对方 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与补偿义 务人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更名前为华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 同》。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了前述交易的相关事项。2020 年 8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组 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吴细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233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本次交易”)。2020 年 10 月 23 日, 该次交易之标的公司奥得赛化学 98.94%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奥得赛化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约定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即交易对方中的吴 细兵、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大处科技”)、北京申得兴 2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申得兴投资”)、涂亚杰、(合称为“补 偿义务人”或“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对原业绩承诺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一)业绩承诺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补偿期限为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当年及之后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各年度实现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650.00 万元、9,950.00 万元和 12,150.00 万元。 鉴于 2020 年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及持续蔓延的情况影响,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原业绩承诺进行调整,并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 绩承诺调整后,补偿义务人承诺,奥得赛化学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期间年度实现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6,200.00 万元、10,675.00 万 元、12,875.00 万元。 所述“净利润”均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委托合格审计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审计 3 报告出具时,就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 行单独披露,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业绩差额以《专项审核报告》 为准。 3、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补偿比例如下: 补偿义务人 业绩承诺补偿比例(%) 吴细兵 20.00 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0.13 涂亚杰 4.98 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 4.89 限公司 合计 100.00 (二)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偿义务人(即业绩承诺方)承诺,补偿义务人各自优先以其在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优先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义 务人以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份额的补偿责任。所 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 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 4 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 1 股。按 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 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 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 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 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产生的孳息股份一并补偿给 上市公司。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0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得 赛化学 2020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09 万元,超过了 2020 年度业绩承诺额 6,200 万元,承诺净利润完成率为 100.15%。 2021 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得 赛化学 2021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342.33 万元,未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 2021 年度的业绩承诺 10,675 万元。 奥得赛化学 2021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事项 2021 年度 业绩承诺金额 10,6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42.33 差异额 6,332.67 实际业绩完成率(%) 40.68%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境外大部分国家经济活动放 缓,需求下降,导致奥得赛化学海外业务订单被迫暂缓执行或取消。 同时,受国家碳减排、能耗双降政策影响,2021 年化工企业开工率 下降,全球化工原料价格上涨,造成公司生产制造成本上升,部分产 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奥得赛化学为应对常态化疫情环境,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加大国 内业务比重,研发新产品、增加新项目。但是,国内市场开拓需要一 定的时间,加上行业特性决定了仍有部分新项目处于研发、审批阶段, 因此国内业务开展不达预期。 五、业绩承诺补偿暨回购注销方案 鉴于奥得赛化学未实现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 份的计算方式的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方补偿金额合计 【285,989,795.87】元。 经各方协商,各补偿义务人拟优先以其持有的相应上市公司股份 进行补偿,各补偿义务人承担业绩补偿的情况如下: 6 截至目前持 约定业绩 2021 年业绩承诺 持股 2021 年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人 有公司股份 承诺补偿 应补偿的股份数 比例 应补偿金额(元) 数(股) 比例 (股) 吴细兵 82,353,944 8.72% 20% 57,197,959.17 12,195,727 八大处科技集 90,539,214 9.59% 70.13% 200,564,643.84 42,764,317 团有限公司 涂亚杰 8,052,417 0.85% 4.98% 14,242,291.83 3,036,736 北京申得兴投 资管理咨询有 7,901,628 0.84% 4.89% 13,984,901.02 2,981,856 限公司 合计 188,847,203 20% 100% 285,989,795.87 60,978,636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并 予以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将由 944,217,225 股减少至 883,238,589 股。 六、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及股份回购、注销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 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支付 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根据协议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 偿承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7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已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 销股份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审议及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 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奥得赛化学 2021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义 务人应履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之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公司回 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财务顾问对本 次业绩补偿方案暨公司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无异议。独立财务顾问将继 8 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关于业 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1 年度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