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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02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19日14:30
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 ) 通 过 深 圳证 券 交 易所 互 联 网 投票 的 具 体 时间 为: 2021 年3 月19 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
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
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
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
    提案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编码
                                                                    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
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5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
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3月19日召

 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回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意   对        权    避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
 日至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