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 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