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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性质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4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性质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青龙控股在转让股份时继续严格遵守其做出的相关
股份锁定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2、青龙控股所持35,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变更为流通股后,青龙控股仍将继
续遵守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得减持。


    一、股东IPO承诺、履行及追加锁定承诺的情况
    (一)IPO所作承诺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夏

青龙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和润发展存续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注:“和润发展”即“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

名称变更为“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2013年7月份追加承诺情况

    2013年7月16日,和润发展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润发展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

司限售股锁定期再延长12个月,即限售期由2013年8月3日延长至2014年8月3日。在

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该部分股份,减持全部所得将上缴青龙管业,原承诺

的其他内容不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

    (三)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青龙控股严格履行了其首发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及 2013 年 7 月份做出的自愿

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其所持 32,044,549 股公司首发前股份(含历次公积金转增股

本)于 2014 年 8 月 4 日上市流通,占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 47.80%;其余

35,000,000 股首发前股份(含历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其承诺长期锁定,占其所

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 52.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

    二、青龙控股持有的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根据青龙控股在公司首发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其所持公司首发前

67,044,549股股份(含历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于2013年8月3日由“首发前机构类限

售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由于青龙控股于2013年7月16日出具了《关

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上述股份同步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首

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基于其2013年7月份做出的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2014年8月4日,上述股

份中的32,044,549股上市流通,其余35,000,000股依据其承诺继续锁定。

    四、公司董事会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青龙控股在转让股份时继续严格遵守其做出的相关股

份锁定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青龙控股所持35,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变更为流通股后,青龙控股仍将继

续遵守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得减持。

    2、本次解除限售的35,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占青龙控股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

的5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