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00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331,531,864.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具体手 续。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9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00 万元, 共计 928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91,800 万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新余分行 营业部 365899991010003136165 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29771 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 限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 791907161710808 账户内。 上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扣除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972,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027,200.00 元, 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 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52 号《关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 证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自筹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投入(万元) 金(万元) 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 1 50,000.00 21,200.00 28,800.00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 2 39,000.00 5,200.00 33,800.00 碳酸锂建设项目 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 3 36,595.00 6,395.00 30,200.00 化锂项目 合计 125,595.00 30,595.00 92,8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 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采取增资的形式向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单水 氢氧化锂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36,879,380.39 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为 331,531,864.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序 自筹资金累计 以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 号 投入金额 换金额 金额 支出金额 1 年产 6 亿瓦时高 容量锂离子动力 183,424,002.02 158,247,515.83 25,176,486.19 178,076,486.19 电池项目 2 年产 2 万吨单水 150,067,468.35 150,067,468.35 0 150,067,468.35 氢氧化锂项目 3 年产 1.5 万吨电池 级碳酸锂建设项 3,387,910.02 3,387,910.02 0 3,387,910.02 目 合计 336,879,380.39 311,702,894.20 25,176,486.19 331,531,864.5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8]ZA10006 号《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1,531,864.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平安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