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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4-2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一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所审议的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他
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
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一新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
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anfeng Lithium Co.,Ltd.
    公司中文名缩写:赣锋锂业
    公司英文名缩写:Ganfeng Lithium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H股)
    股票简称:赣锋锂业(A股)/贛鋒鋰業(H股)
    股票代码:002460.SZ(A股)/01772.HK(H股)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董事会秘书:欧阳明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电话:0790-6415606
    电子邮箱:tanqian@ganfenglithium.com
    邮编:338000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向公司A股股东征集公
司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向公司
H股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的委托
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一新,其基
本情况如下:
   徐一新:1970 年出生,法学学士,现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
任;南昌市律协常务理事;南昌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南
昌市律协女工委主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客座教授、MBA 导师。自
2020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5月31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A股股东,及截至2021年5月31日交易结束时名列在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
或H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前24小时。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之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A股股东而言)或H股股东通知
一并寄发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就H股股东而言)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合称或单称
“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就A股股东而言: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机构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机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机构股东
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
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H股股东而言:
    H股股东请依据H股股东通知所附有关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
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
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
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1、A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
收件人为:
    收件人:谭茜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电话:0790-6415606
    电子邮箱:tanqian@ganfenglithium.com
    邮编:338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H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为: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电话:(852)2862 8619
    传真:(852)2865 09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
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
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就A股股东而言)或H股股东通知所附
有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H股股东而言)规定格式填写
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
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
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
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
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
时间,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适用授权委托书/委任表格或其他投
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
一致,则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七、特别提示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
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
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
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股东若对本报告书任何
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征集人:徐一新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
权委托书(A 股股东适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徐一新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3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A 股股东适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及《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徐一新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3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