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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与横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110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横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双方合作
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
进一步协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投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
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
与横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横峰县政府”)于近日签署《投资协
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
吨锂矿采选综合利用项目及年产 5 万吨电池级锂盐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横峰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推动公司在横峰县的锂电新能源项目发展,加快横峰县配套项目
的实施,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双赢。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在上饶市横峰县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吨锂矿采选综合利
用项目。
    2、乙方在上饶市横峰县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电池级锂盐项目。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成立由县领导为组长的服务专班,协调项目生产
建设中的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横峰县落地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
中获得安全的环境及所需的协助及保障。
    (2)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发展,协助乙方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规定的相关专项发展资金及上级相关扶助政策。
    (3)维护乙方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保护乙方及人员的合
法权益。为乙方有要求的员工及其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确保其
子女入学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4)项目投产后,甲方享有依法监督项目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依法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权力。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项目建设的环保、安全等设施应按国家有关“三同时”
要求执行。
    (2)乙方应依法照章报税,自觉遵守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及
属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及生产统计
等工作。
       (3)乙方根据市场或发展需要,依法自主投资、自主管理、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
       (4)乙方项目正式投产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期项
目的土地、厂房及设施设备等进行抵押。
       (5)乙方在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扶助优惠政策同时,符合
条件的可同等享受甲方出台的相关扶助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公司在横峰县的锂电新能源项
目发展,保障公司锂资源供应,扩大公司锂盐产品的生产规模,完善
公司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上下游
一体化的战略。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
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
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1        2021 年 3 月 3 日                                                 履行中
                              合作框架协议》
 2        2021 年 4 月 9 日   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          履行中
                               与阿根廷 Jujuy 省政府以及阿根廷 Ministry of
 3        2021 年 5 月 17 日   Productive Development of Argentina 签署合作备    履行中
                               忘录
                               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和
 4        2021 年 6 月 9 日                                                      履行中
                               《投资补充合同》
                               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
 5        2021 年 9 月 18 日                                                     履行中
                               协议》及《招商引资补充协议》
 6       2021 年 10 月 16 日   与 Umicore S A 签署《锂产品供应条款清单》         履行中
 7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与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履行中
                               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
 8        2022 年 5 月 13 日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        履行中
                               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备忘录》
                               与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国际证券
 9        2022 年 5 月 20 日                                                    履行完毕
                               (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股份认购协议
                               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
 10       2022 年 6 月 30 日                                                     履行中
                               架协议书》
                               与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11       2022 年 8 月 19 日                                                     履行中
                               框架协议》
                               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12       2022 年 9 月 2 日                                                      履行中
                               议》
 13       2022 年 9 月 29 日   与宜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履行中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正处在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
内,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因股票期权行权引起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邓招男                        副总裁                    增持 14,500 股

      注:以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均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投资协议》。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
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