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事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
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的补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熊焰先生、
梁雨先生、薛健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近年来,公司顺应国家出台的行业改革政策和医院新的需求,积极探索新的
业务,已将业务模式从药品配送、第三方物流拓展至医疗器械供应链服务、院内
信息化服务,相应地,探索新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较为迫切。将此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围绕新发展战略进行布局,挖掘新的利润
增长点。

       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决定终止药品快速
配送平台网络项目,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 22,901.52 万元(含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关于 2020 年度副职高管分管指标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方案的制定,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
责、权、利对等原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定,也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的需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徐永光                    张晓崧                         吴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