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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0-12-31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毛赵建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毛赵建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毛赵建先生

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

    2、毛赵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毛赵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新春                 李映照                 胡鹏翔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