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刘江涛、周旭红、蒋必金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