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维工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9-012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最新印发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
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
准则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由现行“四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分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
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也不影响当期损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相关业务,故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
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