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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正: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1-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
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临沂金正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临沭县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九时三十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0 日。目前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在对债权人投票情况进行统计,《破产重
整债权人会议事规则》、《破产重整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破产重整财
产管理方案》、《关于破产重整转清算程序的议案》,四项议题均已经由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四项议题均获通过。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依法推进临沂金
正大的破产程序。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破产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临沂金正
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
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