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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0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2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桐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海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至第三届
董事会期满为止。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海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由于陈铖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范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
三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已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李海全简历

    李海全,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 6 月出生,高级工
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中天日立光
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上海特缆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
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海全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