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2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长峰电缆有限
公司、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上鸿润合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支
付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与转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苏长峰
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65%股权、江苏上鸿润合金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鸿润合金”)51%股权、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虹峰电缆”)51%股权、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
51%股权,为此公司与陆泉林等 5 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相关《附条件生效股权转
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向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支付关于购买虹峰
电缆 51%股权预付款 2,000 万元,向陆泉林、周春妹支付关于购买长峰电缆 65%
股权预付款 4,000 万元,向蒋建强、储美亚支付关于购买恒汇电缆 51%股权预付
款 2,000 万元,合计支付预付款 8,000 万元

    根据《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董
事会决定向陆泉林、周春妹、陆亚军支付关于购买虹峰电缆 51%股权的二期股权
转让价款 866.09 万元,向陆泉林、周春妹支付关于购买长峰电缆 65%股权的二
期股权转让价款 6,058.20 万元,向蒋建强、储美亚支付关于购买恒汇电缆 51%
股权的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6,774.50 万元,向陆亚军支付关于购买上鸿润合金 51%
股权的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102.00 万元,合计支付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13,800.79
万元,公司将按照《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将二期股
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公司向恒汇电缆、长峰电缆、虹峰电缆及上鸿润合金的股东支付首期预付款
和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21,800.79 万元,占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51%,符
合《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有
权根据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展的需要向转让方分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至不超过
总额的 55%的约定。

    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