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5-12-22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3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控股
          子公司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缆”)
          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恒汇电缆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对长峰电缆担保额度不超
          过 20,000 万元,对虹峰电缆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恒汇电缆的法人及
          股东蒋建强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虹峰电缆的
          法人及股东张国君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长峰
          电缆的法人及股东陆泉林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35%提供反担
          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担
          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注册资本                                                       公司持股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住所
                               (万元)                                                        比例



无锡市恒汇电        蒋建强      20,200      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 宜兴市官林镇丰     51%
缆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       义街

                                         电工器材的销售


                                 电线电缆、电缆盘、塑料制品的制

江苏长峰电缆                     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 江苏省宜兴市官
               陆泉林   21,880                                                       65%
  有限公司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林镇工业区

                                    电工器材、电缆桥架的销售


                                 铜、铝及铝合金拉丝加工,电线电

                                 缆、橡套电缆、特种电缆、通讯电
                                                                    河南省临颍县产
河南虹峰电缆                     缆及塑料制品(不含塑料袋制品)
               张国君   10,800                                      业集聚区经五路   51%
股份有限公司                     的技术研究、制造和销售;铁质电
                                                                         1号
                                 缆盘具、木质电缆盘具的生产与销

                                              售;
          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负

                                                                                                                                                            债率
                                                             利润总                                                                  利润总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额



无锡市恒

汇电缆有    90,729.88    60,178.74   30,551.14   48,582.78   1,853.50   1,570.13   78,710.63    50,238.62    28,472.01   33,014.29   1,196.44   1,015.92   63.83%

 限公司


江苏长峰

电缆有限    118,829.69   98,000.98   20,828.71   60,145.05   610.63      452.93    126,364.82   104,555.72   21,809.10   53,179.94   1,155.74   980.39     82.74%

  公司

河南虹峰

电缆股份    27,572.43    18,093.14   9,479.29    12,297.26   -534.25    -439.07    39,114.91    29,500.11    9,614.80    11,427.56   223.88     135.51     75.42%

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本公司及被担
保的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
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恒汇电缆的
法人及股东蒋建强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虹峰
电缆的法人及股东张国君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
长峰电缆的法人及股东陆泉林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35%提供反
担保。因此,担保行为风险较小。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
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61,620.00 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3,024.92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60,520.00 万元,占 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7.77%,实际履行
担保总额为 91,924.92 万元,占 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5.99%。
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