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26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4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7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16 年 4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江苏中超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
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
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联系人:潘志娟;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中超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总议案(包含本次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议案二 2.00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
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议案一
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议案二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