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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6-12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控股子公
司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
发展,2016 年 12 月 27 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
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对恒汇电缆新增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恒汇电缆的法人及股东蒋建强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
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恒汇电缆提供不超过 21,44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此次审议新增的担保额度不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丰义街;

    (3)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4 日;

    (4)法定代表人:蒋建强;
    (5)注册资本:20,200 万元整;

    (6)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
售;建筑材料、电工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812,586,797.31 元,负债总
额 513,826,994.62 元,净资产 298,759,802.69 元,营业收入 517,680,361.26 元,
利润总额 28,566,766.82 元,净利润 24,198,825.16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33,605,121.63 元,负债总
额 419,654,627.14 元,净资产 313,950,494.49 元,营业收入 298,612,321.54 元,
利润总额 17,871,402.12 元,净利润 15,190,691.80 元;

     恒汇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 57.20%。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本公司及被担
保的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
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恒汇电缆的法
人及股东蒋建强对本次额度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反担保。因此,
担保行为风险较小。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
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24,620.00 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52,658.03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 224,620.00 万元,占 2015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31.36% ,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52,658.03 万元,占 2015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89.27%。本次担保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