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6-12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农商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增资扩
股 4.96 亿股。根据《公司法》 有关规定,公司对此次宜兴农商行增资扩股的
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认缴权。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
案》 ,决定放弃公司享有的本次宜兴农商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截至目前,
宜兴农商行总股本为 8.62 亿股,公司共持有宜兴农商行 0.49 亿股,占宜兴农商
行总股本的 5.69%。此次增资完成后,宜兴农商行总股本将增加至 13.58 亿股,
公司目前持有的宜兴农商行的股权比例将由 5.69%变更为 3.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放弃宜兴农商行增资扩股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 579 号
4、法定代表人:王炜
5、注册资本:86200.3239 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6 年 07 月 28 日至******
7、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资
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宜兴农商行资产总额 4,548,777.03 万元,负债总
额 4,219,762.40 万元,净资产 329,014.63 万元,营业收入 217,155.84 万元,利
润总额 23,149.26 万元,净利润 12,914.05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宜兴农商行资产总额 4,725,419.77 万元,负债总
额 4,350,859.42 万元,净资产 374,560.35 万元,营业收入 139,223.56 万元,利
润总额 21,442.51 万元,净利润 17,358.49 万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扩股情况
此次宜兴农商行以每股 3.01 元由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 4.96 亿股。
四、董事会审议放弃优先认缴事项的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放弃宜兴农商行增资优先认缴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同意 7 人。
五、放弃优先认缴权对公司的影响
宜兴农商行本次增资扩股,能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宜兴农商行的市场
竞争力。公司放弃此次宜兴农商行增资优先认缴权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
情况和宜兴农商行的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
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缴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宜兴农商行此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目前持有宜兴农商行的的股权比例由 5.69%降为 3.61%。
六、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行使对宜兴农商行增资优先认缴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和宜
兴农商行公司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本次宜兴
农商行增资扩股中放弃行使优先认缴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该事
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对此次宜
兴农商行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