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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榕
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
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1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
们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四、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
就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
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董事会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

                                    2
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
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并且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价格。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
对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发
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会议审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
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无异议。

    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
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运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
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运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独立意见

                                   4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
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
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
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
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日期: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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