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1
年将与关联方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榕信息”)、福建星云大数据
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大数据”)、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闽光软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700 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979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董事鲁峰先生、侯伟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两位关联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
决进行了回避。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 截至披露日 2020 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闽光软件 系统集成 市场价 300 0 424
向关联人销售产
星云大数据 系统集成 市场价 500 0 0
品、商品
小计 800 0 424
亿榕信息 软件及技术服务 市场价 100 0 0
向关联人提供劳
闽光软件 软件及技术服务 市场价 300 0 86
务
星云大数据 软件及技术服务 市场价 200 0 87
1
小计 600 0 173
亿榕信息 技术服务费 市场价 100 0 0
接受关联人提供
闽光软件 技术服务费 市场价 100 0 0
的劳务
小计 200 0 0
接受关联人委托 星云大数据 采购商品 市场价 100 0 382
代为销售其产品、
小计 100 0 382
商品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实际发 预计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期及索
生金额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别 引
(%) (%)
闽光软件 系统集成 424 3,000 1.12% -85.87%
向关联人销售 亿榕信息 系统集成 0 1,000 0 -100.00%
产品、商品 星云大数据 系统集成 0 6,000 0 -100.00%
小计 424 10,000 1.12% -95.76%
星云大数据 软件及技术服务 87 3,000 0.27% -97.10%
向关联人提供 闽光软件 软件及技术服务 86 1,000 0.26% -91.40%
劳务 亿榕信息 软件及技术服务 0 2,000 0 -100.00%
小计 173 6,000 0.53% -97.12%
星云大数据 技术服务费 0 1,000 0 -100.00%
接受关联人提 闽光软件 技术服务费 0 500 0 -100.00%
供的劳务 亿榕信息 技术服务费 0 2,000 0 -100.00%
小计 0 3,500 0 -100.00%
星云大数据 采购商品 382 2,000 1.01% -80.93%
接受关联人委
闽光软件 采购商品 0 1,500 0 -100.00%
托代为销售其
亿榕信息 采购商品 0 3,000 0 -100.00%
产品、商品
小计 382 6,500 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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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
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
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的关联交易预测应谨慎,
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建设活动,顺应市场变
化,对业务进行合理调整等原因造成,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及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在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测中会更加审慎,尽量避免大额
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莉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 G 区 20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计量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
械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
目:检验检测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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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合计 80,141 万元,净资产合
计 21,506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2,730 万元,净利润 1,192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2)福建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元荣
注册资本:25,520.65 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洪山科技园科研楼 5 层 50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
设备制造;档案整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
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合计 100,174 万元,净资产
合计 40,430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4,814 万元,净利润 2,240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3)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善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211 号轻安大厦 7 层部分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支
持与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智
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
子商务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仪器、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办公设备、
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闭路监控、安防器材销售、维护;电脑系统工程开发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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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脑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753 万元,净资产 2,358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6,004 万元,净利润 602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亿榕信息:亿榕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鲁峰先生及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侯伟先生任亿榕
信息董事。
(2)星云大数据:星云大数据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星榕基
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股东(星云大数据持股 19%)。
(3)闽光软件:闽光软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镇千金女士任闽光
软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亿榕信息、星云大数据、闽光软件的经
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亿榕信息、星云大数据、闽光软件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
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
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
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
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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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董事会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
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并且该等
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
格。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
有效的,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同意,并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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