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
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
平台项目。
二、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
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我们同意子公司北京中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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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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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日期: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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