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3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邮件、微信、邮箱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迪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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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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