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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1-08-2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1 年 8 月 18 日修订)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
需要,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履行相应
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人员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领取固定津贴。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 10 万元/年,外部非独立董事 5 万元/年,外部监事 5
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2、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和绩
效薪酬;基本薪酬标准为:董事长 60 万元,总经理 55 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40 万元。浮动薪酬根据经营成果考评确定,浮动薪酬最高不超
过基础薪酬上限的 3 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绩效薪酬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业务部门绩
效情况,按照具体绩效提成制度形成高管绩效分配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