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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宝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2019-04-26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


    作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出现了全部的 11 次会议,其中,3 次为
现场出席,8 次为通讯方式出席,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备注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11         11             0        0           否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且规范、合
理的行使投票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提出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2018
年的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投
资新建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
投资新建特种专用管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退出医疗服务行业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公司董事提名及选举情况
及子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情况进行讨论。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勤勉敬业,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财务状况
    本人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指导公司规范合法运作,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
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 2018 年度的信息。
    (三)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尤其是专
门委员会要体现实际工作价值,为公司的战略决策等工作提供依据。目前公司已
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小结
    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
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2019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特
点,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独立董事:刘杰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