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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宝股份: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6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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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W[2019]E1199号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宝
股份)《关于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
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
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常宝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常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
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常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常宝股份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常宝股份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文凯、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渊

           中国无锡

                                      2019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7 年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公司现将 2018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
明如下:


    一、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7] 1521 号《关于核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嘉愈
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重组交易方发行共计 187,193,55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截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止,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
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17 年 11 月 3 日,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
共计 187,193,559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


    二、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与本次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签署的《江苏常宝
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与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
承诺方承诺 2018 年度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净利润不低于 2,425.00 万
元。 实际净利润数指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
低者。如经专项审核,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 90%
(不包含 90%)的,业绩承诺方应进行补偿。
    2、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与本次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签署的《江苏常宝
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方承诺 2018 年度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净利润不低于 3,385.00
万元。实际净利润数指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较低者。如经专项审核,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
数 90%(不包含 90%)的,业绩承诺方应进行补偿。
    3、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与本次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签署的《江苏常宝
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瑞高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关于单县东大医院有限公司之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 2018 年度单县东大医院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净利润不
低于 5,665.00 万元。实际净利润数指单县东大医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较低者。如经专项审核,单县东大医院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
润数 90%(不包含 90%)的,业绩承诺方应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C[2019]A121 号《审
计报告》,经审计的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2,605.08 万元,其
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14.1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590.92 万元,实际净
利润数为 2,590.92 万元,超过了当期业绩承诺金额 2,425.00 万元。因此,什邡第二医院
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方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
偿。
       2、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C[2019]A096 号《审
计报告》,经审计的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3,207.46 万元,其
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27.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79.51 万元,实际净
利润数为 3,179.51 万元,超过了当期业绩承诺金额的 90%,即 3,046.50 万元。因此,宿
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方无需对
本公司进行补偿。
       3、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C[2019]A123 号《审
计报告》,经审计的单县东大医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5,230.72 万元,其中非
经常性损益为-177.9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408.65 万元,实际净利
润数为 5,230.72 万元,超过了当期业绩承诺金额的 90%,即 5,098.50 万元。因此,单县
东大医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方无需对本公司进
行补偿。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