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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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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建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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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448,676,106.94               4,801,024,597.81                         1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24,606,561.83               2,326,124,939.58                         -4.3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4,686,430.70                   78.84%          846,078,433.87                -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26,651.21              -136.85%            -88,363,092.32             -1,715.0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164,875.60                  38.59%          -96,976,617.77                 5.2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1,005.46                 84.35%          -96,144,649.28              -155.4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70              -136.83%                    -0.1369            -1,71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70              -136.83%                    -0.1369            -1,71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2.84%                  -3.88%                -4.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2,290.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494,309.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332,208.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1,927.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38,877.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23,751.94

合计                                                                          8,613,525.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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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16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筑投资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27%       150,170,655                    质押              133,590,000
限公司

广州广日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32,268,492
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        21,763,460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弘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9%        19,910,529
定价值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兴瑞亘泰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0%        17,447,600
公司

新津聚英科技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9%        16,092,000                    质押               14,000,000
展有限公司

广州金骏投资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0%        15,484,335
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融通动力先锋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1%        11,653,519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广州市城投投资
                    国有法人               1.46%         9,415,109
有限公司

新津新联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         9,003,808                    质押                9,000,000
理中心(普通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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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170,655 人民币普通股         15,017,06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32,268,492 人民币普通股         32,268,4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763,460 人民币普通股         21,763,46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
                                                                      19,910,529 人民币普通股         19,910,529
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兴瑞亘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17,4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47,600
公司

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92,000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484,335 人民币普通股         15,484,335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混
                                                                      11,653,519 人民币普通股         11,653,519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9,415,109 人民币普通股          9,415,109

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
                                                                       9,003,808 人民币普通股          9,003,808
伙)

                                 1、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2、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新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3、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由本公司副董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长冯克敏,自然人彭波及黄克明(实际控制人之兄弟)共同出资,系新筑投资集团有限
说明
                                 公司一致行动人;4、本公司未知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
                                 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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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52,545,539.15元,增加55.67%,主要系发行债券、新增售后回租融资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其实余额减少175,062,583.74元,减少68.25%,主要系本期收回四川眉山市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肥新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4,573,493.50元,增加46.34%,主要系轨道交通车辆订单量增加,相关的原材料库存量增
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2,919,953.65元,增加63.11%,主要系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据支付供应商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9,983,473.89元,减少46.7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期初结存的工资及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264,797.65元,增加116.1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增加,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费相应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471,878.25元,增加611.96%,主要系计提的债券利息尚未到期支付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481,649.23元,增加144.74%,主要系收到股权激励款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增资手续
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1,087,467.47元,增加61.8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
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5,683,084.76元,增加191.08%,主要系新增售后回租融资款所致。
1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285,095.29元,增加137.58%,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本期计入本科目核算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2,315,822.17元,减少101.24%,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四川眉山市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成
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肥新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产生的股权投资处置损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0,496,543.10元,减少89.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4,276,681.61元,减少147.87%,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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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筑股份 2013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
                     新筑投资集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7 月
                                               日(2014 年 7 月 21 日)起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团有限公司   诺                                        09 日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
                                               购的 1,416.4305 万股新股

                                               2009 年 12 月,控股股东新
                                               筑投资出具《承诺函》承
                                               诺:如果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
                                               及子公司对以前年度的员
                                               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新筑投资集                进行补缴,新筑投资将按 2009 年 12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团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 01 日
                                               代其补缴;如果因以前年
                                               度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
                                               公积金而给公司及子公司
                                               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和
                                               经济损失,新筑投资将无
                                               偿代其承担。

                                               1、本企业及本企业高级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理人员及本企业下属企业
资时所作承诺                                   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
                                               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对新筑股份
                                               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
                                               拥有与新筑股份存在竞争
                     新筑投资集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团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
                     及其一致行   争、关联交   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2009 年 11 月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动人新津聚   易、资金占用 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 18 日
                     英科技发展   方面的承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
                     有限公司                  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
                                               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
                                               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新筑股份相同或相
                                               似的、对新筑股份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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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损害新筑股份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规定,避
                              免与新筑股份发生关联交
                              易,自觉维护新筑股份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本企业与新筑股份的
                              关联关系在关联交易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如新筑股
                              份必须与本企业控制的企
                              业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则
                              本企业承诺,均严格履行
                              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
                              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
                              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
                              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
                              理,不会要求新筑股份给
                              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本企业愿意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新筑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及本企业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企业下属企业
                              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
                              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对新筑股份
                              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
               关于同业竞
新津新联投                    拥有与新筑股份存在竞争
               争、关联交                                  2013 年 05 月
资管理中心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09 日
(普通合伙)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
               方面的承诺
                              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
                              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
                              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
                              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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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新筑股份相同或相
                          似的、对新筑股份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
                          任何损害新筑股份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规定,避
                          免与新筑股份发生关联交
                          易,自觉维护新筑股份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本企业与新筑股份的
                          关联关系在关联交易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如新筑股
                          份必须与本企业控制的企
                          业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则
                          本企业承诺,均严格履行
                          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
                          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
                          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
                          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
                          理,不会要求新筑股份给
                          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本企业愿意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新筑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
                          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
                          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新
             关于同业竞   筑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争、关联交   活动或拥有与新筑股份存 2009 年 11 月
实际控制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18 日
             方面的承诺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
                          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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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
                                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新筑股份相同或相似
                                的、对新筑股份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
                                损害新筑股份及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活动。3、本人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规定,避免与新筑
                                股份发生关联交易,自觉
                                维护新筑股份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
                                与新筑股份的关联关系在
                                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如新筑股份必须与本
                                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其他关
                                联交易,则本企业承诺,
                                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
                                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
                                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
                                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
                                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
                                求新筑股份给予与第三人
                                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
                                件。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新筑股份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
                                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
                                撤销。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33.67%     至                          81.80%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500    至                            3,40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70.23

                                            主要系公司轨道交通产业等新兴产业销售规模增长,预计本年营业收入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上年略所增加,预计 2017 年度业绩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http://rs.p5w.net/roadshowLive/index.shtml?roadshowId=0001A9A93
2017 年 04 月 12 日   其他         其他
                                                   56BC8D54931AE89811BC0FCF593

2017 年 06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06-13/1203614522.DOCX

2017 年 07 月 0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7-07-07/1203688799.DOCX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明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