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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塔食品: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慧娜)2019-04-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慧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一年的

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2018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履职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10 日,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6 日,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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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6 月 5 日,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1、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根据公司战略对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利用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通过与生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生产管理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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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

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赵慧娜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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