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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良忠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定期

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章良忠          8           1           7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列席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董事会届次及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1          四届十三次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1 月 8 日)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 2017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十五次
 12                             关于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10 日)
                                关于 2018 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业务的   同意
 13
                                独立意见
 14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关于衍生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关于 2017 年度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关于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关于股东回报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四届十八次         关于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2018 年 8 月 10 日)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四届十九次         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4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

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的报告》。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四次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及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提议聘用审计机构的意见》、《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的

报告》、《关于 2018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3、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一次战略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意见》。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

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恪尽职守,审慎履职。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规定,恪守独立性的基本

要求,审慎履职。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还

参加了 2017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将他们的建议反馈给高管层,积极维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关注经营,促进规范发展。报告期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未来发

展,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完善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作用,保

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 监督信披,保障股东知情权。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公司 2018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六、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018 年是公司上市后第七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建

议:

       1、 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做好募投项目及超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并对尚未使用的超募

资金进行充分的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

       2、 对外投资等应重点发展主业、关注投资合理性、控制投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

做好充足准备。

       3、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公司主要目标市场欧洲及北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及国家的出口退税率政策

变化都或将影响公司,需要加强公司政策风险管理能力,努力保持主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七、    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年,本人将继

续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良忠

                                                                              2019年4月19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洪仁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定期

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吕洪仁        8          1             7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列席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序号     董事会届次及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1          四届十三次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1 月 8 日)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 2017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十五次
 12                             关于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10 日)
                                关于 2018 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业务的       同意
 13
                                独立意见
 14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关于衍生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关于 2017 年度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关于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关于股东回报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四届十八次         关于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2018 年 8 月 10 日)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四届十九次         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4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四次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及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提议聘用审计机构的意见》、《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的报

告》、《关于 2018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恪尽职守,审慎履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

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2018 年报编制前,本人积极与公司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商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进程,就审计的疑问内容进行了有效的沟

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高管层对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规范运作、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汇报。

    2、 关注经营,促进规范发展。报告期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未来发

展,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完善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作用,保

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一直非常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六、    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8 年在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的不利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且毛利较去

年同期提升,非常难得,面对建未来发展,建议公司做好以下几点:

    1、 应该注意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人力资源

建设,完善薪酬体系,为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做好充足的准备。

    2、 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做好募投项目及超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并对尚未使用的超募

资金进行充分的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

    3、 公司应充分利用好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充分确保公司拥有良好的现

金流。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4、 对外投资等应重点发展主业、关注投资合理性、控制投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

做好充足准备。

    七、    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年,本人将继

续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衷心祝愿公司在2019年度发展更上一层楼,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洪仁

                                                                           2019年4月19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林林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工作中,定期了

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陈林林          8           1           7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列席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董事会届次及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1          四届十三次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1 月 8 日)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4                             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 2017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十五次
 12                             关于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10 日)
                                关于 2018 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业务的   同意
 13
                                独立意见
 14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关于衍生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关于 2017 年度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关于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关于股东回报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四届十八次         关于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2     (2018 年 8 月 10 日)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四届十九次         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4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一次战略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意见》。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情况。在 2018 度,公司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

人亲自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报告》。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 2018 年

报编制前,本人积极与公司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商定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了解审计进程,就审计的疑问内容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在年

报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高管层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汇报。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2、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一直非常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

权益。

    3、 持续关注和督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知情权。

    六、    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8 年是公司上市后第七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建议

公司做好以下几点:

    1、 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做好募投项目及超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并对尚未使用的超募

资金进行充分的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

    2、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这个大的平台和资源,积极通过合作、并购等多种手段,做好资本运营

工作,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

    3、 对外投资等应重点发展主业、关注投资合理性、控制投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

做好充足准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4、 公司主要目标市场欧洲及北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及国家的出口退税率政策

变化都或将影响公司,需要加强公司政策风险管理能力,努力保持主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七、    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年,本人将继

续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衷心祝愿公司在2019年度发展更上一层楼,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林林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