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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7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
人之一谢建平的通知,获悉谢建平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
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质押              质押用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如是,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始日 到期日 到期日                  途
                  (万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一致行动人
                                      售类型)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国泰君安证 质押融
                                      是(高管
谢建平     是      2,275 17.72% 1.05%          11 月 26 11 月 11 月 25 券股份有限 资延期
                                      锁定股)
                                                  日    25 日    日      公司       购回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份          占公司
           持股数量                   占其所持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数量(万          总股本
           (万股)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股)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浙江永强
实业有限   82,549.29   37.94%   43,000   52.09%   19.76%       0      0        0        0
  公司
 谢建平    12,837.45    5.90%   9,892    77.06%   4.55%    9,392 94.95%   236.09    8.02%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谢建平先生因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725万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3.58%,占公司总股本的13.20%,对应融资余额为5,400万元;
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89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8.51%,
占公司总股本的21.55%,对应融资余额为13,000万元。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
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生产经营所得、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   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