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我们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 工”)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为保障德荣化工高效运营,该项目使用浙石化乙烯裂解 副产品资源,以其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同时,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降低了公司提供借 款的风险。 2、同意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严建苗、邵毅平、郑晓东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