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
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任职
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对于本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周创荣       1      1          0        0         0         否            1           1


                                             1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2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
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①、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②、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林剑汶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李
青广先生、陈鸿鑫先生、陈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
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积极

                                      2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做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
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8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3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gdjypnzcr@163.com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周创荣

                                              2019 年 4 月 25 日




                               4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
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林则强       7      4          3        0         0         否            2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5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一)2018 年 1 月 2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
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①、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②、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林剑汶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李
青广先生、陈鸿鑫先生、陈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
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二)2018 年 1 月 1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


                                   6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林长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
郭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钟彩琼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三)2018 年 4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7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们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8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
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2018 年 8 月 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补充确认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上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补充确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4,5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
品。

    (五)2018 年 8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9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积极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做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
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内审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实时掌握内审部工作进度以及发现的问题,从自身专业角度
对内审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内审部工作质量和效率;检查公司
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及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确保会计政策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加强与
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全程跟
踪督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机构的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研究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变化,
实时跟踪国内外行业发展动向,借助自身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对公司战略规划
推进、投资项目布局以及资产使用效率提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3、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优化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对候选委员会委
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以及履职经历等重点内容开展审查工作,
确保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能够完全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4、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监督核查公司薪酬制度


                                    1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合理考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并对 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8 年,本人积极参加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审
计委员会培训,认真学习监管部门颁发的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
与理解,强化自身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维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 2018 年度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1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而促进企
业规范运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13322770757@189.cn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林则强

                                                         2019 年 4 月 25 日




                                    12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
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林冬存       7      5          2        0          0         否            2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3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一)2018 年 1 月 2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
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①、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②、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林剑汶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李
青广先生、陈鸿鑫先生、陈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
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二)2018 年 1 月 1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


                                   14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林长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
郭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钟彩琼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三)2018 年 4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们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16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
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2018 年 8 月 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补充确认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上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补充确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4,5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
品。

    (五)2018 年 8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积极

                                     17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做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
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内审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实时掌握内审部工作进度以及发现的问题,从自身专业角度对
内审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内审部工作质量和效率;检查公司的
财务政策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及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确保会计政策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加强与
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全程跟
踪督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机构的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2、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监督核查公司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合理考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并对 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18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8 年,本人积极参加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审
计委员会培训,认真学习监管部门颁发的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
与理解,强化自身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维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 2018 年度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而促进企
业规范运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601181041@qq.com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林冬存

                                                         2019 年 4 月 25 日

                                  19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
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姓名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林剑汶       7      5          2        0          0         否            2           2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投票表决,对 2018



                                             2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1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
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林长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
郭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钟彩琼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二)2018 年 4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21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们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2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
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18 年 8 月 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补充确认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上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补充确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4,5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
品。

    (四)2018 年 8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①、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23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积极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做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
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提
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研究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变化,
实时跟踪国内外行业发展动向,借助自身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对公司战略规划
推进、投资项目布局以及资产使用效率提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2、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优化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对候选委员会委
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以及履职经历等重点内容开展审查工作,
确保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能够完全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24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考察、电话、
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认真查阅
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出客观
公正地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8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最
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强化自身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履职
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 2018 年度对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而促进企
业规范运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90927789@qq.com



                                   25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林剑汶

                                   2019 年 4 月 25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