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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
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
更,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年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自 2006 年 2 月 15 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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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年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
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将原合并利润表中的“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的“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3)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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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专项储备”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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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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