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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关于“雅化转债”赎回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
转债代码:128065               转债简称:雅化转债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化转债”赎回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雅化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 日

    2、“雅化转债”赎回日:2021 年 3 月 2 日

    3、“雅化转债”赎回价格:100.53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

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 年 3 月 5 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 年 3 月 9 日

    6、“雅化转债”停止交易日:2021 年 3 月 2 日

    7、“雅化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 年 3 月 2 日

    8、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雅化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

完成后,“雅化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9、“雅化转债”持有人持有的“雅化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

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雅化转债”,

将按照 100.53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

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 号)核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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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

亿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48 号”文同意,公司 8 亿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雅化转债”,债券代码“128065”。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雅化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7 月 8 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 8.98 元/股调整为 8.96 元/股。

    根据相关法规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雅化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由 8.96 元/股调整为 8.95 元/股。

    二、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连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95 元/股)的 130%(11.635 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雅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雅化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全部“雅化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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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53 元/张(含

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0 年 4 月 16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

年 3 月 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20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60%×320/365=0.53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53=100.53 元/张;

    对于持有“雅化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

张赎回价格为 100.42 元;对于持有“雅化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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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53 元;对于持有“雅化

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53 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雅化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雅化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起,“雅化转债”停止交易。

    (3)2021 年 3 月 2 日为“雅化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

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雅化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起,“雅化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雅化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摘牌。

    (4)2021 年 3 月 5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3 月 9 日为赎回款到达“雅化

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雅化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雅

化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璐

    咨询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2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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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须说明事项

    1、“雅化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雅

化转债”可正常交易及转股;

    2、“雅化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

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

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

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不足转换为 1 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 1 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雅化转

债”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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