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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17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0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2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5:00至2018年2月
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同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
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
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30日与2018年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
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
年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其中:
    1、上述第1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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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二层
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张鑫
           电话:0351-8686647、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


                                         4
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




                                 5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
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

     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7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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