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03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和修订了下述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以
下简称“准则 22 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以下简
称“准则 23 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 (以下简称“准
则 24 号”);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以下简
称“准则 37 号”);
5、《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 (以下简称“准则
14 号”);
6、《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 42 号”);
7、《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准
则 16 号”)。
其中,准则 42 号及准则 16 号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于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准则 22 号、准则 23 号、准则
24 号、准则 37 号及准则 14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执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准则 22 号、准则 23 号、准则 24 号、准则第 37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执行,准则 14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执行。
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 42 号和准则 16 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颁布和修订的准则 42 号、16 号的
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 42 号明确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的适用范围,制定了统一的分类、计量和列报标准。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当期和前期
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可冲
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将
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
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
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
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此次
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
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
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