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03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面监督、检
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情况,注重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等重点工
作的监督与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 召开 是否提交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披露索引
日期 方式 股东大会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4 月25 日巨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是
2017.4.21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会议
《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7 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告》(临2017-022 号)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否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2017 年8 月22 日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
2017.8.18 否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会议 标情况的报告》
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评
告》(临2017-047 号)
估)报告》
2017 年9 月30 日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7.09.29 是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会议 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临2017-054 号)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
《公司 2017 年第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三季度报告》一项
2017.10.23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否
第十次会议 会议 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无需披露监事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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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专项报告等发表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情况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
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3、《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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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结合自身经营需求,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
有效的。(2)《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形式及内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
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会议9次,均为
现场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及以电话方式参会的监事,均能够认真查看
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现场会议报告,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并就有关问
题向与会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出质询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会议内容、形式及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每周简
报以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公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公司运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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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况:通过积极走访调研,深入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切身了解公
司经营运作实际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和重大
经营活动情况,有效发挥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制衡作用。
报告期内,通过监督职能的履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规范落实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
法。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独立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二)监督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依
法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皆能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
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核查工作,并对2016年年度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发表核查意见,
有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内
部控制有效;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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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
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流程,
加强公司监控对外信息披露的力度,有效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指定媒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完善了内幕信息管理权责体系,明确了内幕信息流转的各
个环节的登记、报送程序和义务,加强了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的
管理,强化了相关外部知悉主体的保密义务。
公司严格管理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外部机构回复《关于对未公
开信息予以保密并避免内幕交易的函》后,方予以提供相关资料。对
无法律依据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公司均予拒绝。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悉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七)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四、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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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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