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25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4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8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5:00至2018年8月
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同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
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
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8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
座2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
3、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
(1)上述第1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00)为累积投票议案,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别投向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2018年7
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夏贵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1,表决意见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X2,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别投向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3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
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或证券账户卡开户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卡开户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
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
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
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5 日
5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
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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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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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
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夏贵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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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附注:
1、议案 1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
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 名),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2;
(2)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
配给两位候选人;
(3)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
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
无效。
2、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4、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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