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利源铝业: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09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码:2013-019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莹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海燕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430,929,467.79                 325,621,367.22                      3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045,383.13                  39,487,723.86                      5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7,811,699.61                 37,815,415.05                      52.8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3,308,843.17                 285,676,358.60                      -14.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1                    5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1                    52.38%

净资产收益率(%)                                         4.05%                         2.77%                     1.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4,129,648,526.46              3,599,957,645.61                      1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4,112,024.45              1,424,066,641.32                       4.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83,862.9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4,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394,179.44

合计                                                                    2,233,683.52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58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民             境内自然人              24.04%      45,000,000        45,000,000

张永侠           境内自然人              14.02%      26,250,000        26,25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2.69%       5,041,448
零八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
华安中小盘成长
                 其他                     2.14%       4,000,000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新企创业投资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5%       3,835,700
业

交通银行-华安
宝利配置证券投 其他                       1.83%       3,421,701
资基金

博时基金公司-
农行-中国农业
                 其他                     0.96%       1,797,091
银行离退休人员
福利负债

崔平             境内自然人               0.71%       1,33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68%       1,264,376
零五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
华宝兴业新兴产
                 其他                     0.64%       1,200,736
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5,041,448 人民币普通股          5,041,448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企创业投资企业                                                      3,835,700 人民币普通股          3,835,700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
                                                                      3,421,701 人民币普通股          3,421,701
资基金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
                                                                      1,797,091 人民币普通股          1,797,091
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崔平                                                                  1,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1,264,376 人民币普通股          1,264,376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
                                                                      1,200,736 人民币普通股          1,200,736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
                                                                      1,199,961 人民币普通股          1,199,961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
                                                                      1,130,214 人民币普通股          1,130,21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说明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36.80%,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销售回款增加。
2、存货:较年初减少35.25%,原因为公司加大了存货周转力度,相应在产品减少。
3、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8.82%,原因为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48.96%,原因为公司应付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等。
二、损益类科目
1、营业收入:较同期增加32.34%,原因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投产,公司产量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加760.93%,原因为公司增值税增加,相应计得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3、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30.41%,原因为公司客户相对稳定,市场推广等费用相应减少。
4、财务费用:较同期增加102.06%,原因为公司短期借款较同期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
5、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114.96%,为公司收到的相应政府补助增加。



                                                                                                                  3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承
                                                    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前
                                                    述承诺期满后,
                                                    王民、张永侠夫 2010 年 11 月 17                严格遵守上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三年
                                                    妇还承诺在王      日                           承诺
                                                    民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王民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
                                                    民、张永侠夫妇
                                                    在公司进行非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时做出承                                   严格遵守上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诺:(1)本人及                                承诺
                                                    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
                                                    与利源铝业现


                                                                                                                  4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
                                                    活动,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利源铝业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对本人
                                                    下属全资企业、
                                                    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企业,本人
                                                    将通过派出机
                                                    构和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董事、
                                                    经理)以及控股
                                                    地位使该等企
                                                    业履行本承诺
                                                    函中与本人相
                                                    同的义务,保证
                                                    不与利源铝业
                                                    同业竞争,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利源
                                                    铝业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否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无

解决方式                             无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已履行相应的承诺。


三、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上升 50%以上
净利润同比上升 50%以上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0%    至                         60%
动幅度(%)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                            15,040   至                       17,187


                                                                                                                 5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间(万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419,215.96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首发募投项目投产,公司产能得到相应增加。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民


                                                                                           2013 年 4 月 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