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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精制: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1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4-01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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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莹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邢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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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372,109,594.08             430,929,467.79                      -1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221,071.95              60,045,383.13                      3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5,709,853.10              57,811,699.61                      30.9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0,616,702.83             243,308,843.17                      -4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4.13%                        -1.6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847,519,766.48           4,576,846,598.59                       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72,416,572.88           3,092,455,085.85                       2.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2,53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33,422.8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3,487.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3,156.27

合计                                                                    2,511,218.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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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84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民              境内自然人           17.31%       81,000,000        81,000,000

张永侠            境内自然人            10.1%       47,250,000        47,250,000

安徽省铁路建设
投资基金有限公 国有法人                 4.91%       23,000,000        23,000,000
司

金鹰基金公司-
民生-金鹰定增
                  其他                  4.62%       21,600,000        21,600,000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4.27%       20,000,000        13,000,000
零八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
银华核心价值优
                  其他                  3.54%       16,585,416
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袁吉              境内自然人            2.88%       13,500,000        13,500,000

财通基金公司-
平安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富
                  其他                  2.88%       13,500,000        13,500,000
*创赢一期 28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申银万国证券股
                  国有法人               2.8%       13,100,000        13,100,000
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投资集团
                  国有法人              2.78%       13,000,000        13,000,000
控股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
                                                                      16,585,416 人民币普通股         16,585,416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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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
                                                                      6,199,837 人民币普通股        6,199,837
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416,677 人民币普通股        4,416,67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12,315 人民币普通股        4,012,315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鼎萨 6
                                                                      3,845,375 人民币普通股        3,845,375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964,951 人民币普通股        2,964,951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
                                                                      2,804,569 人民币普通股        2,804,569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2,499,718 人民币普通股        2,499,718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构成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说明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无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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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类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97.62%,原因为公司将取得的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78.74%,原因为公司收取了部分押金,尚未返还。
3、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41.65%,原因为公司对新客户,按合同规定收取的预收款。
4、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6.41%,原因为公司新增设备取得的进项税额,于报告期末形成的未抵扣税金。
二、损益类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减少92.99%,原因为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增值税减少,因此相应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相
应减少。
2、销售费用:较同期增加94.38%,原因为公司销售货物应客户要求产生的运输费用增加。
3、财务费用:较同期减少36.90%,原因为公司本期借款照同期减少。
4、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75.05%,原因为公司取得的政府奖励增加。
5、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523.17%,原因为公司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而产生的损失。
三、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46.32%,原因为公司原材料铝锭照同期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和
购买商品现金支出均照同期减少,同时公司信用证保证金较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54.67%,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定增项目本期支出照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60.35%,原因为公司本期借款照同期减少。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承
                                                    诺:将首次公开
                                                    发行前所持有
                                                    的股份在原有
                                                    的限售期到期
                                                                       2013 年 11 月 17                严格遵守上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日(2013 年 11                        三年
                                                                    日                                 承诺
                                                    月 16 日)之后,
                                                    继续延长锁定
                                                    期 36 个月,即
                                                    延长锁定期为:
                                                    2013 年 11 月 1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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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在
                                            此期间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
                                            本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前述
                                            承诺期满后,王
                                            民、张永侠夫妇
                                            还承诺在王民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王民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
                                            民、张永侠夫妇
                                            在公司进行非
                                            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时做出承
                                            诺:(1)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                                严格遵守上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长期
                                            与公司现有及                                承诺
                                            将来从事的业
                                            务构成同业竞
                                            争的任何活动,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2)对
                                            本人下属全资
                                            企业、直接或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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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控股的企业,
                                                       本人将通过派
                                                       出机构和人员
                                                       (包括但不限
                                                       于董事、经理)
                                                       以及控股地位
                                                       使该等企业履
                                                       行本承诺函中
                                                       与本人相同的
                                                       义务,保证不与
                                                       公司同业竞争,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三、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5%    至                           5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300   至                         22,570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5,042.97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及非公开发行项目陆续投产达效,带动公司整体效益提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民


                                                                                                  2014 年 4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