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107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
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预计自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总
担保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049: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0-057: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因
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公司对该最高本金
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东莞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
同签署日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351,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可用担保额度 352,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前,公司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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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1,961.52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对其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1,961.52 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 1 号 2 栋 701 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70,65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冷链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
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预包装食
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含
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初级农产品、水产品(不含国家野生保护
动物)、蔬菜、水果、肉类、蛋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
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木材及木材制品、纸浆、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
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化
工原料及化工制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
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867.00 74.93%
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2,789.00 25.07%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2,096.01 461,096.86
负债总额 271,715.96 167,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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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59,607.02 263,205.4
利润表项目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8,249.33 468,934.42
利润总额 12,567.13 3,352.68
净利润 8,345.50 3,598.37
供应链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3,000 万元
4、授信额度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0.55%。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4,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42.99%。
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93,385.52 万
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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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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