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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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坚持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二)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三)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四)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
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如下: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任何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良
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且募集资
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
经营的合理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 2020 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
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
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
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得
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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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