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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8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

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
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
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
项目和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