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老板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或“公司”)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 对老板电器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 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2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老 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老板电器于 2010 年 11 月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33.00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 90,267.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出具了中瑞岳华【2010】第 290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老板电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1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老板电器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四个专户之中。老板 电器与国信证券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 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 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1 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304068360018010086782 43,996,016.10 2 北京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57108997300120109011478 3,702,543.39 3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95200154500000377 9,481,918.02 4 宁波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71050122000081618 163,960,150.45 合计 221,140,627.96 四、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老板电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23,525,632.24 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41,284,057.95 元。 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9,522,074.88 元,2013 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0,234,277.1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83,047,707.12 元,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51,518,335.08 元。 经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名气电器有限公司。 2 经 201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 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 201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163,960,150.45 元,其中 超募资金余额 133,770,000.00 元,利息 30,190,150.45 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2,67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522,074.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3,047,707.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承诺投资 项目达到 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 度 ( % ) (3)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 投资总额 (1) 金额(2) 用状态日 益 部分变 =(2)/(1) 效益 大变化 向 期 更) 承诺投资 项目 年产 100 万台厨房 2012 年 12 否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7,722,159.43 371,497,566.05 92.87% 195,715,703.28 是 否 电器生产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年 新 增 15 万 台 2013 年 6 否 79,900,000.00 79,900,000.00 37,487,807.16 79,983,069.86 100.10% 16,247,049.35 是 否 吸油烟机 月 30 日 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 2013 年 12 否 39,000,000.00 39,000,000.00 4,312,108.29 31,567,071.21 80.94% 是 否 建设项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 518,900,000.00 518,900,000.00 59,522,074.88 483,047,707.12 项目小计 4 超募资金 投向 设立全资 子 公 司 ——杭州 50,000,000.00 名气电器 有限公司 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金 超募资金 100,000,000.00 250,000,000.00 投向小计 合计 518,900,000.00 518,900,000.00 159,522,074.88 733,047,707.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经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名 气电器有限公司。 2、经 201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经 201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超募资金 38,377.00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投资全资子公司——杭州名气电器有限公 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16,396.0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 13,377.00 万元, 利息 3,019.02 万元。 经 2012 年 3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原计划总部厂区内变更为公司新建厂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烟机技改项目”的建设地点由原计划实公司老厂区变更为公司新建厂区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 容不变(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截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4,004,850.23 元,其中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烟机技改项目投资 3,111,390.00 元、年产 100 万台厨房电器生产建设项目投资 29,754,034.23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1,139,426.00 元。 况 2、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0 年 12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 34,004,850.23 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自筹资金(该事项详见 2010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利息收入,以及工程、设备等预算与实际的差异。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6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老板电器《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01520001 号《关 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老板电器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3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樊 倩 李 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