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8-036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49,032,8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7.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11,774,618.7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9,032,82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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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6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661 杭州银创投资有限公司
3 08*****662 杭州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4 08*****664 杭州金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 592 号
咨询联系人:沈萍萍
咨询电话:0571-86187810
传真电话:0571-8618776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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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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