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19]第 1-0050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19]第 1-00500 号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4 月 27 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 1-03023 号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贵公司 2018 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园林”)未按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工程项目收入,中茂园林 2016 年提前确认工程项目收入 42,833,008.74 元,占公司 2016 年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 1.77%;2017 年提前确认工程项目收入 128,048,285.81 元,占公司 2017 年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 3.64%。上述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更改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4 号),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会 计处理如下: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追溯调整子公司相关业务收入、成本等科目在财务报表的列报,将收入、成本等科目准 确的反映在 2016 及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该追溯调整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包括 存货、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 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数 调整后金额 存货 3,706,218,846.66 -51,505,549.67 3,654,713,296.99 应交税费 113,761,153.28 -5,005,805.79 108,755,347.49 其他流动负债 239,194,279.75 -18,133,511.06 221,060,768.69 未分配利润 1,264,293,420.66 -28,366,232.82 1,235,927,187.84 营业收入 3,518,942,293.76 -128,048,285.81 3,390,894,007.95 营业成本 2,506,375,269.71 -101,663,163.01 2,404,712,106.70 所得税费用 90,918,028.71 -3,957,768.42 86,960,260.29 净利润 610,183,481.20 -22,427,354.38 587,756,12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7,899,380.24 -22,427,354.38 585,472,025.86 (二)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数 调整后金额 存货 2,141,229,402.29 -11,698,546.77 2,129,530,855.52 应交税费 67,651,123.03 -1,048,037.37 66,603,085.66 其他流动负债 111,894,534.58 -4,711,630.96 107,182,903.62 未分配利润 703,128,278.47 -5,938,878.44 697,189,400.03 营业收入 2,424,822,505.00 -42,833,008.74 2,381,989,496.26 营业成本 1,733,135,033.38 -35,846,092.93 1,697,288,940.45 所得税费用 49,223,503.28 -1,048,037.37 48,175,465.91 净利润 421,037,461.31 -5,938,878.44 415,098,58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070,856.79 -5,938,878.44 415,131,978.35 公司董事会已决议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 2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与前任会计师沟通情况 我们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聘任的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已就上述事项与前任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沟通情况良好。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8 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的影响,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 3 -